「產學合作計畫業務」自111年1月1日起移撥至「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」(原由「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」業管)

「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」業管產學合作計畫業務,移撥至「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」